因为感受比较多,所以不知道该挑哪些来写,以及怎样写。
……玛琳娜在美国取得成功,最后一章,刺杀林肯凶手的兄长,一位著名的扮演哈姆雷特的演员东拉西扯,与玛琳娜讨论戏剧表演,小说就这样结束了。
书读到最后,感觉主要还是在对文艺作反思。传统的戏剧表演在美国受到欢迎,玛琳娜原来是位了不起的演员自不用说,但她的波兰口音的英语,她的创新表演让她在美国成了舞台皇后。从传统的戏剧审美标准来说,她的创新可能算不了什么,甚至难以被接受,但是在美国不一样,虽然不能说玛琳娜这样做是故意投其所好,但是多多少少的,她背叛了传统。可她却得到了这样大的成功。她在记者面前夸夸其谈,像许多人一样,这似乎是在美国的游戏规则,答记者问时就该吹牛,不夸张,就不会有读者注意到你。这很容易让人想到咱们中国人的抄作本事,其实也差不多,在脱魅、世俗的社会,艺术家的道德的存在已经失去了意义,因为除了过去的那些艺术品还陈列在博物馆或什么地方,艺术本身已经不再存在了,存在的只有大众文化,小说里的戏剧就像今天的电影一样,至少,当时在美国,戏剧就是种大众文化,当然,有欣赏能力的观众大有人在,但是不是说他们就不吃夸张的新闻,或直接说是抄作好了,的那一套,演员的影响力和宣传密切相关,因为这是符合经济学公式的。艺术从这个角度来说,已经死了。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,它还活着,比如,小说中的戏剧表演技巧仍有可改善的余地,或者,戏剧不再作为一种艺术,仅仅作为一种大众文化,要生存下去,就得有许多人为此付出努力,小说中,有这样一个细节,由于电灯的发明,舞台要换掉原来的蜡烛,而用电灯,这就会改变原来舞台的感觉,有许多演员不适应,反对使用电灯。用今天的眼光看,不适应者是愚蠢的,在世俗的社会中,要生存,就必须适应,必须自我改变。所以创新的表演受到欢迎,尤其是受传统影响很深的人,特别要注意不要为传统所累,过去的价值,不是不存在了,但是早已远不如前了,不能从传统中走出来,就会被淘汰。如果想要总站在时代的高点,就必须了解这一点。小说并没有立场说什么是对,什么是错,但可以想见,如果执着于大是大非的观点,就难以摆脱传统,难以重塑自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