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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自: http://www.eastday.com/epublish/gb/paper148/20030308/class014800018/hwz899776.htm (1) 杨浦区委书记顾灯曾向市政府抱怨:区级以下医院的工作责任在区,但连街道医院的危房翻建却要市里审批;零星危房改造的任务在区,新建50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要市里层层转批…… 其结果,想做一件好事要磨上两三年嘴皮,甚至更长。更令人沮丧的是,有时从区长到有关工作人员为一个建设项目忙碌一年半载,做好了各种准备,市里一个联络员只要说个不字,便竹篮打水一场空。 1988年,上海市终于向中央争取到一定的自主政策:全市每年上缴中央财政105个亿,其余的归自己。 朱镕基借这个机会,不失时机地将财权下放,并给了各区四句话,“核定收支,包干上交,增收分成,一定五年。” 以徐汇区为例,核定的财政收入是2.1亿,交1.5亿,区里留6000万,超过部分二八分成,区里可以拿大头。 在这种政策激励下,各区的工作积极性大大提高。当年,徐汇区财政收入超了2000万,按政策区里可以拿到1600万。 可这笔钱怎么花?张正奎不敢自作主张,就向朱市长请示。 朱镕基手一挥说,“这个我不管,但一不要发奖金,二不许盖办公楼。 张正奎就此定出了四条政策:第一,给企业放权,免去一些财政任务,让企业喘口气,有能力扩大再生产。第二,将钱用于基础教育,教育支出一下子增长了34%,稳定住了教师队伍。第三,投入城市养护。第四,把一部分钱给了急需用钱的街道办事处。 后来,朱镕基到徐汇区视察时听取了张正奎的有关汇报后说,“你们区里的钱比市里用得好,知道怎么花,刀刃在哪,我给市里一些部门的钱就不知道哪里去了。” 1988年的上海本是多事之秋,在面临巨大困难的情况下,因为采取了得力的财政和公共政策,当年上海全市国民生产总值仍完成612亿元,按可比价格计算,比上年增长10%;国民收入完成533亿元,比上年增长10.8%。 (2) 上海的一位中高级干部回忆说,“在朱镕基担任上海市市长期间,没被他训斥过的中层干部几乎没有几个。” 在一次会议上,他让建委的同志汇报一下情况。那位领导可能是没有准备好,一时语塞。 “你给我走,回去准备,下次再来。”朱镕基生气了。被训斥的干部开始觉得这可能是他一时的气话,战战兢兢地打算坐下。 “你坐下干什么?!我要你走,回去准备,你这就给我出去!”朱镕基厉声说道。 在众人吃惊的表情中,那位大小也是个局级干部的官员红着脸离开了会场。 受过朱镕基训斥的干部越来越多。因为他们发现,这个新市长了解的情况比他们这些部门主管还要多,几个问题一问,如果没有好好准备,马脚就露出来了。 这让官员们对这位市长既佩服,又害怕。官员们起初不适应这种开会氛围。于是每逢市里开会,前几排座位总是空的。参加会议的官员都抢着往会议室后排的椅子上坐,因为越靠近朱镕基,被他提问的几率就越大。 在一次会议上,朱镕基说:“管理上海要法制加铁腕。没有这种精神,不要想治理上海。” (3) 1990年,上海一个叫“飘”的酒吧因为宰客被两名新加坡客人投诉到了物价局。两杯威士忌,两杯柠檬水,一盘哈密瓜,正常的价格25元,老板却收了他们755元,此外两名陪酒女郎要了150元小费。 物价局决定酒吧老板退还顾客800元,并对酒吧罚款2000元。此事后来作为正常的一个工作情况上报给了市里。 朱镕基看到了这份材料,当即批示:“并告物价、工商、公安局,个体户和陪酒女郎的处罚太轻了,这样下去社会风气好不了,要罚就罚到他下次不敢再犯。” 拿到批示,几个部门商量怎么办。结果这个酒吧停业整顿30天,两名陪酒女郎行政拘留了15天。如此这番,几个部门依然不敢怠慢,又联合多家单位,制定了一个个体酒吧和餐厅的制度,将全市的酒吧和餐厅的老板组织起来,分批办了学习班。从那以后,上海的酒吧和餐厅的宰客现象得到了根本控制。 (4) 朱镕基曾经多次在不同的场合告诉下属官员:吏不畏我严,而畏我廉;民不服我能,而服我公;公则明,廉则威。 他为自己“约法三章”:不题词,不剪彩,不批条子。数年中,从未有人见其破例(为中央电视台“焦点访谈”及国家会计学院题词算是特例)。 朱镕基同时决定向公众敞开言路,市检察院及下属12个区、10个县建立控告、检举贪污、受贿罪案接待室。市民可以通过电话、信函、口述等方式检举官员,只要不是有意诬陷,错告、控告检举失实的,言者无罪。 1989年,朱镕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:“我们清醒地看到,吃喝受礼,以权谋私的现象依然存在,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。我们决心对腐败现象作坚决的、不懈的斗争!” 全场热烈鼓掌。 【世风日下,深深怀念我们的朱总理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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